中德法律研讨会(国家在民法中的地位)议程-凯发网址

中德法律研讨会(国家在民法中的地位)议程
发布日期:2010-06-07  来源:本站原创  作者:佚名

中德法律研讨会:国家在民法中的地位

der staat im zivilrecht

201069-12日,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

201067柏林泰戈尔机场

201068参观柏林(国会大厦、博物馆岛等)

201069参观波士坦(无忧宫等)

第一单元:经济宪法秩序

2010610日星期四 9:30-13:00

中方报告:

1中国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款的解释和适用

报告人:教授,北航法学院

2论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多重法律角色

报告人:田士永教授,中国政法大学

德方报告:

1德国与欧洲之经济宪法

报告人:matthias schmidt-preuss教授,波恩大学

2欧盟关于国家经济行为的限制——以补助法对国家歧视行为之阻却为例

报告人:ulrich ehricke教授,科隆大学

第二单元:区分高权(公法)行为和私人(私法)行为的基础

2010610日星期四 14:30-18:00

中方报告:

1)中国法上的公法人

报告人:葛云松教授,北京大学法学院

2)反垄断法中公共利益之公共与私人实施

报告人:李友根教授,南京大学法学院

德方报告:

1)从高权行为中剥离出财政行为的历史发展,为国家如何存在于私法中以及如何介入私法交易的教义基础

报告人:franz juergen saecker教授,自由柏林大学

2)国家作为企业股东—ppp—适用公司和康采恩法还是适用行政和公司法?

报告人:marian paschke教授,汉堡大学

第三单元:物权法中的国家

2010611日星期五 9:30-13:00

中方报告:

1公法物概念

报告人:教授,浙江大学法学院

2公法物的特殊保障机制

报告人:张双根教授,北京大学法学院

德方报告:

1)私有财产之公法义务

报告人:philip kunig教授,自由柏林大学

2)物权法下的国有企业私有化

报告人:jan busche教授,杜塞尔多夫大学

第四单元:合同法中的国家

2010611日星期五 14:30-18:00

中方报告:

1)违反国家与社会利益合同的效力问题

报告人:韩世远教授,清华大学法学院

2)契约自由与国家管制——以画家村房屋买卖案为分析样本

报告人:朱庆育教授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

德方报告:

1)论违反公共秩序合同之无效

报告人:jochen mohr博士,自由柏林大学

2)民法与经济法中的缔约强制

报告人:maik wolf博士,自由柏林大学

第五单元:竞争法中的国家

2010612日星期六 9:30-13:00

中方报告:

1)论国有企业的垄断责任-《反垄断法》第七条的法理解释

报告人:毛晓飞教授,中国社科院法学所

2)《政府采购法》中国货的含义以及国货优先采购原则的法律问题

报告人:郑少华教授,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

德方报告:

1)德国和欧盟法中的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禁止规则

报告人:franz juergen saecker教授,自由柏林大学

2)招标法之意义:保障国家货物与服务采购中的真实竞争

报告人:kurt stockmann博士,德国卡特尔局副局长

第六单元:国家责任制度

2010612日星期六 14:30-18:00

中方报告:

1)民法中国家赔偿的具体化(《民法通则》第121条)

报告人:王洪亮教授,清华大学法学院

2)事业单位的责任——以校园事故赔偿案为例

报告人:张民安教授,中山大学法学院

德方报告:

1)德国国家责任法制度

报告人:markus heintzen教授,自由柏林大学

2)国家赔偿之意义转变?——以中国刑事措施之赔偿为例

报告人:陈新民教授,台湾大学

研讨会总结

2010613星期天回程

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,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,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。
^
网站地图